党群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动态 > 党群工作
加入医疗互助 共享集体温暖
2015-12-08 14:26:43
加入医疗互助 共享集体温暖
由工会系统组织开展的2016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已经开始了,这是第四次救助金征收。本次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参加对象是: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休的在册职工(不含离退休职工),以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参加方式:在单位工会交纳互助金。交纳互助金标准为:每人50元。活动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
参加互助可享受的补偿范围和标准是:职工本人在互助期内住院费用以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累计医疗费个人负担2千元(含2千元)以上的,按比例补偿。
参加互助的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内,其配偶(无工作)或子女(未满18岁或在校生)有一方患大病住院治疗且符合医疗互助条件的可享受住院医疗费用救助。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开展三年来,有效减轻了参加互助的职工及其家属罹患重病后的医疗费负担,得到了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认可,成为工会的重要工作品牌。同时,我队一些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也得到了补偿。实践表明,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是职工互帮互助、患难与共、防范风险的坚强保障,希望广大职工踊跃参加。
队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