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动态 > 党群工作
扎实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全面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2015-09-10 10:55:17
扎实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全面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为了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市国资委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队党委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召开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8月12日,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动员大会召开后,队党委迅速行动,分别于8月13日、14日召开了党委会和政工会,认真学习传达了市国资委党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柯科长对《实施方案》的重点解读和市国资委高副书记在动员会上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
为了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得到有效落实,按照市国资委党委动员会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大队工作实际,8月18日,队党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队党委成立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中的问题。组长是队党委书记于明军,副组长是队长李翔、党委副书记田金花、副队长迟其坤,成员由政工部部长和六个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成。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工部,陈海莹同志兼任主任,负责具休工作的报告、协调和沟通。
四、召开动员大会,营造浓厚氛围
8月18日上午,召开了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动员大会,大队58名党员参加了会议。政工部部长陈海莹主持会议。党委书记于明军作了题为《积极推进 稳妥慎重 认真负责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动员讲话。
会上,陈部长对我队《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向参会人员进行了宣读和释义。
就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国资委有关精神,做好全队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于书记讲了四点意见:一是强化三个认识,增强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明确三个重点,深刻领会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三是扭住三个关键,严格执行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四是落实四项要求,切实加强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发言最后,于书记提出,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影响深远。希望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负责、担当态度,认真落实队党委和上级党委要求,圆满完成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各项任务!
陈部长要求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于书记的动员讲话精神,并对全队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出的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学习传达;二是慎重稳妥,抓好落实;三是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推进中心工作、“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
队政工部 陈海莹